接发列车时,接发车人员应携带( )、( )),站在规定地点接送列车,注意列车运行和货物装载状态。发现( )时,通知( )进行处理。在( ),通知不到时,应使列车( )处理。发现货物装载状态有异状时,及时处理;发现货物列车( )时,应报告( ),使列车在( )停车处理。列车接近车站、进站和出站时,接发车人员应及时向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进出站的情况( )。列车到达、发出或通过后,车站值班员应立即向邻站及列车调度员报点,并记入《行车日志》( )。遇有( )、( )、制动力部分切除的动车组列车、( )和( )等情况,应通知接车站。
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持手信号旗(灯|旅客列车尾部标志灯光熄灭|车辆乘务员|自动闭塞区段|停车|列尾装置丢失|列车调度员|前方站|能从设备上确认的除外|设有计算机报点系统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超长|超限列车|单机挂车|货物列车列尾装置灯光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