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收养法》的有关规定,具备条件,可以作为送养人的有
A.孤儿的监护人 B.社会福利机构 C.因生育多个子女不愿抚养的生父母 D.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E.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