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配电安规》,案例5 10kV带电作业 2010年10月13日下午,XX供电公司宋庄供电所运行人员向带电班班长王XX报危急缺陷:10kV平疃线34支10号杆中相立铁因紧固螺母脱落,螺栓脱出,中相立铁和绝缘子及导线向东边相倾斜,中相绝缘子搭在东边相绝缘子上,中相绝缘子瓷裙损坏:中相导线距离东边相导线约为20cm。带电班班长安排次日带电消缺。14日9时40分,工作负责人李XX带领带电作业人员樊XX、刘XX、陈XX和赵XX到达现场处理设备缺陷。到达现场后,工作负责人针对现场工作环境和设备缺陷状况,拟定了施工方案和作业步骤:第一步由陈XX在主绝缘斗内用绝缘杆将倾斜的中相导线推开,确保中相导线与东边相导线满足实施绝缘遮蔽的工作间距,并由樊XX在副绝缘斗内对中相导线放电线夹做绝缘遮蔽。第二步由陈XX用绝缘杆推正导线,将中相立铁推至抱箍凸槽正面,协助樊XX进行立铁螺栓的对孔、安装、紧固。第三步由陈XX对东边相的放电线夹做绝缘防护工作后,由樊XX更换中相绝缘子。随即填写了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后工作开始。陈XX、樊XX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进入绝缘斗内,由陈XX用绝缘杆将倾斜的中相导线推开,樊XX对中相导线放电线夹做绝缘防护后,陈XX继续用绝缘杆推动导线,将中相立铁推至抱箍凸槽正面,樊XX安装、紧固立铁上侧螺母。10时20分,樊XX在安装中相立铁上侧螺母时,因螺栓在抱箍凸槽内,戴绝缘手套无法顶出螺栓,便擅自摘下双手绝缘手套作业,左手拿着螺母靠近中相立铁,举起右手时,与遮蔽不严的放电线夹放电,造成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试分析该起事件中违反配电《安规》的行为。
(1)本项工作虽为消缺工作,但己提前一天安排,不应填用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应填用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违反配电《安规》3.3.4“填用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3.3.4.1 高压配电带电作业。3.3.4.2与邻近带电高压线路或设备的距离大于表3-2、小于表3-1规定的不停电作业”、3.3.6“填用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的工作。配电线路、设备故障紧急处理应填用工作票或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配电线路、设备故障紧急处理,系指配电线路、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恢复供电或排除故障的、连续进行的故障修复工作。非连续进行的故障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的规定。 (2)带电作业未按要求组织勘察,违反配电《安规》9.1.6“带电作业项目,应勘察配电线路是否符合带电作业条件、同杆(塔)架设线路及其方位和电气间距、作业现场条件和环境及其他影响作业的危险点,并根据勘察结果确定带电作业方法、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的规定。 (3)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摘下绝缘手套,违反配电《安规》9.2.6“带电作业过程中,禁止摘下绝缘防护用具”的规定。 (4)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放电线夹遮蔽不严,违反配电《安规》9.2.7“对作业中可能触及的其他带电体及无法满足安全距离的接地体(导线支承件、金属紧固件、横担、拉线等)应采取绝缘遮蔽措施”的规定。 (5)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员)监护不到位,未制止作业人员违章,违反配电《安规》3.3.12.2(5)“监督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以及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