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竞业限制的适用人员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请简述竞业限制的适用人员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