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哪些事项?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五.案例分析题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哪些事项?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五.案例分析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