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应当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印章丢失必须及时上报,严加追究,并通报有关单位新刻制的印章,经制发单位留存印章底样备案后方可以启用;停止使用的印章,应当上缴制发单位,按照( )
A.A、规定 B.B、保存 C.C、归档 D.D、销毁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