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21 日,某供电所李xx、袁xx为一用户改线并装电能表。两人未办理工作票即赶到现场,王xx负责拆旧和送电,袁xx 负责安装电能表,两人分头开始工作。王XX(身着短袖上衣和七分裤,脚穿拖鞋)站在铁管焊制的梯子约1.8m 处拆旧和接线,并用验电笔找出导线的零线与相线(火线),先将零线接好,在用带绝缘手柄的钳子剥开相线(火线)的线皮时,左手不慎碰到带电的导线上,触电后扑在梯子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试分析该起事件中违反配电《安规》的行为。
1) 王xx未按要求着装。违反营销《安规》5.1.5 "进入作业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现场作业人员还应穿全棉长袖工作服、绝缘鞋"的规定。
2)袁xx、王xx都为单人工作,无人监护,违反营销《安规》、10.2.10 "带电断、接低压导线应有人监护"的规定。
3)低压带电工作,无相关安全措施。违反营销《安规》10.1.1 "低压电气带电工作应戴手套、护目镜,并保持对地绝缘"的规定。
4)用户改线并装电能表工作,属无票作业,违反营销《安规》6.3.6 "填用低压工作票的工作。低压线路、设备工作,不需要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