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宪法监督是立宪机关为了促进宪法的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制度和开展的活动的总称,这项监督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同宪法不相抵触,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和决定。2.对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3.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和司法解释进行监督。4.对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批准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