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触碰红线考核。对群体性触碰安全“红线”的行为,一律追究( )的全部责任,并给予记大过至留用察看处分。(《“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第23条) (1分)
A.施工领导 B.带班者 C.施工负责人 D.车间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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