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在审查华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固定资产折旧情况时,发现2011年度12月新增已投入生产使用的机床一台,原价为10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2012年度改按使用年数总和法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其余各类固定资产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且该公司对这一事项在报表中未作揭示。 要求: <1> .根据上述情况,指出这一事项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影响,并说明应如何处理。
该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本期出现不一致,且未做充分揭示,这是违反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由此计算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该机床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的折旧额=(100000-10000)×5/15=30000(元) 该机床采用年限平均法应计提的折旧额=(100000-10000)÷5=18000(元) 从以上计算可以看出:由于折旧方法的改变,2012年多计提折旧12000元,导致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项目少计12000元,导致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目少计12000元。 对此,注册会计师应该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如下披露: “本公司由于对原值为10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的机床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与采用年限平均法相比,使本年度折旧额增加12000元,固定资产减少12000元,利润总额减少12000元,特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