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这里“共同”标识是:
A.双方有上下级关系 B.双方有批准关系 C.双方在行政决定书分别盖章 D.共同上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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