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用人单位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日内申报变更内容;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A.10 B.15 C.30 D.45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