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A.5 B.10 C.15 D.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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