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A.3% B.2% C.1% 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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