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A.10个交易日 B.15个交易日 C.20个交易日 D.30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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