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 )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
A.30 B.60 C.90 D.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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