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建大型泵站采用堤后式布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泵房、进水闸、防洪闸、压力水箱和穿堤涵洞。工程所在地的主汛期为 6 月~9 月。合同双方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计划 2012 年 11 月 1 日开工。 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 1:根据施工方案及安全度汛要求,承包人编制了进度计划,并获得监理人批准。其部分进度计划见下表(不考虑前后工作的搭接,每月按 30d 计)。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表(部分) 事件 2:由发包人组织采购的水泵机组运抵现场,承包人直接与供货方办理了交货验收手续。该水泵机组设备费不包括在承包人签约合同价中。 事件 3:2014 年 7 月 10 日,该泵站通过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项目法人计划于 2014 年7 月 26 日前完成与运行管理单位的工程移交手续。 事件 4:2014 年 8 月底,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设计、施工单位等单位进行了竣工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组由 6 人组成,其中:项目法人单位专家 1 人,质量监督机构专家 2 人,设计单位专家 1 人、监理单位专家 1 人、施工单位专家 1 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家共计 3 名。 问题: 1. 根据事件 1,指出“堤防土方填筑”、“防洪闸混凝土浇筑”的施工时段,分析判断该计划是否满足安全度汛要求? 2. 指出事件 2 中承包人做法的不妥之处,并改正。 3. 事件 2 中,由发包人组织采购的水泵机组,承包人能获取相关费用吗?发包人如何支付水泵机组设备费? 4.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指出并改正事件 3 中项目法人的计划完成内容的不妥之处。 5.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水办[2008]366 号),指出事件 4 中的不妥之处,并改正。
1.“堤防土方填筑”的施工时段为 2013 年 4 月 11 日~5 月 15 日; “防洪闸混凝土浇筑”施工时段为 2013 年 2 月 11 日~4 月 10 日; 堤防填筑与防洪闸金属结构及机电安装计划分别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5 月 25 日完成,在汛前均具备挡洪条件,该计划满足安全度汛要求。 2. 承包人做法不妥之处:承包人直接与供货方办理了交货验收手续。 应为:承包人会同监理人、发包人与供货方办理了交货验收手续。 3. 材料费的处理有两种方法: (1)材料费包含在承包人签约合同价中 根据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则计量,按约定的材料预算价格作为扣除价,由发包人在工程进度支付款中扣除发包人供应材料费。 (2)材料费不包含在承包人签约合同价中 合同规定材料预算价格及其损耗率的计入和扣回方式,承包人只获得该材料预算价格带来的管理费率滚动产生的费用,材料费由发包人直接向材料供应商支付。本题中,承包人只获得该材料预算价格带来的管理费率滚动产生的费用,材料费由发包人直接向材料供应商支付。 4. 2014 年 7 月 26 日前完成与运行管理单位的工程移交手续不妥。工程移交应在在工程竣工验收签定书印发后 60 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 5.(1)2014 年 8 月底该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对该泵站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不妥; 理由: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 1 年内进行,一定运行条件是指:泵站工程经过一个排水或抽水期。 (2)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设计、施工单位等单位进行了竣工技术预验收不妥。 理由:竣工技术预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的专家组负责。 (3)技术预验收组由 6 人组成不妥。 理由:人数应为单数。 (4)“项目法人单位专家 1 人,质量监督机构专家 2 人,设计单位专家 1 人、监理单位 专家 1 人、施工单位专家 1 人”不妥。 理由:2/3 以上成员应来自非参建单位。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代表不能作为专家,但应列席会议,负责答询。 (5)“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家共计 3 名”不妥。 理由: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成员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