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承包商于某年承包某外资工程的施工,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工程合同 价2000 万元;若遇物价变动,工程价款采用调值公式动态结算。该工程的人工费占工程价款的35%,水泥占23%,钢材占12%,石料占8%,砂料占7%,不调值费用占15%;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工程预付款,当工程进度款达到合同价的60%时,开始从超过部分的工程结算款中按60%抵扣工程预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每月月中预支半月工程款。 【问题】 1.工程预付款和起扣点事多少? 2.当工程完成合同70%后,正好遇上国家采取积极财政政策,导致水泥、钢材涨 价,其中,水泥价格增长20%,钢材价格增长15%,试问承包商可索赔价款多少?合同实际价款为多少? 3.若工程保留金为合同预算价格的10%计算,则工程结算款应为多少?
1.(1)工程预付款:2000×20%=400 万元; (2)起扣点:2000×60%=1200 万元; 2.(1)承包商可索赔价款: △P=P0[A+(B1×Ft1/ F01+ B2×Ft2/ F02+ B3×Ft3/ F03+…+ Bn×Ftn/ F0n)-1] 当工程完成70 %时,P0=2000 × (1 -0. 7) = 600 万元 △ P = 6 0 0 × 【(0.15+0.35 ×1+0.23 × 1.2+0.12 × 1.15+0.08 × 1+0.07 × 1)-1】 = 38. 4 万元 可索赔价款为38. 4 万元 (2)计算合同实际价款:2000+38.4=2038.4 万元 3.(1)质量保留金=合同预算价格的10% =2000×10% =200 万元 (2)工程结算款=合同实际价款-质量保留金 =2038.4-200 =1838.4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