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背景资料】</P>
<P>某工程合同价为1500万元,分两个区段,有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P>
<P>注:①保留金在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满后分两次支付,各50%;</P>
<P>②误期损害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1年。</P>
<P>【问题】</P>
<P>1.该工程误期赔偿费为多少?</P>
<P>2.所扣保留金应何时退还?应给承包商退还多少?</P>
【答案要点】
1.Ⅰ区段不延误。Ⅱ区段:延误天数=40天(1996.8.31→1996.10.10);索赔允许延长10天,故实际延误=40-10=30(天);赔偿金额=30*2/1000*500=30(万元);最高限额=5/100*1500=75(万元);因为30万<75万,故工程误期赔偿费为30万元。
2.保留金列表如下表:
故保留金退还:1996.3.10后14天内,退还25万;1996.10.15后14天内,退还12.5万;1997.10.10后42天内,退还22.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