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路基填筑施工至软土区段,项目部制定的该区段基底开挖方案中注意事项如下: (1)基底开挖用推土机、挖掘机或人工直接清除至路基范围以外堆放;深度超过3m时,要由端部向中央,分层挖除,并修筑临时运输便道,由汽车运载出坑。 (2)软土在路基坡脚范围以内全部清除。路基穿过沼泽地只需要清除路基坡角范围以内的软土。护坡道以外,对于小滑塌的软土,可挖成1:1~1:2的坡度。 问题: (1)改正项目部制定的该区段基底开挖方案中注意事项的错误。 (2)进一步补充完善上述注意事项。
(1)基底开挖深度超过2m时,要由端部向中央,分层挖除,并修筑临时运输便道,由汽车运载出坑,而不是3m;路基穿过沼泽地需要清除路基坡角范围以内的软土包含护坡道。 (2)软土在路基坡脚范围以内全部清除。边部挖成台阶状再回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