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井筒工程直径6m,井深780m。地质报告显示在井深620m以后有三层含水层,涌水量分别为22m3/h、14m3/h、80m3/h。施工组织设计考虑井深较深,选择了包括5m3吊桶、9臂钻架等大型施工设备。对于井筒涌水,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写了“可以采取工作面预注浆处理”和“视情况采取井壁注浆”的措施。由于掘砌设备操作使用不顺利,施工进度严重拖延。施工队根据620m前和第一、二层含水层的实际揭露地层涌水远小于地质报告的情况,认为地质报告可能有误。为赶进度,施工队一直施工到第三含水层仍按正常掘砌施工。结果,在放炮后虽未有突水事故,但井壁岩石裂隙出现四处涌水。施工队只得匆匆处理,并设法加快了井壁砌筑工作。对于井壁可能出现涌水过大的问题,期待井壁注浆来处理。最后,尽管业主与施工单位为处理井壁又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但其质量仍不能满意。 问题 1.分析施工组织设计的失误。 2.施工队施工中有哪些错误的做法?存在哪些不妥的看法? 3.岩壁大量涌水对井壁混凝土施工质量有哪些影响?
本案例说明通常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 1.施工组织设计的失误主要有三点: (1)立井机械化施工设备选择不妥。虽然井筒比较深,但是断面不大。井内布置重型设备有困难。施工过程中工人操作使用不顺利,主要并非操作的问题,而是设备的选型问题。 (2)对井筒涌水的处理没有落实具体措施。虽然提出“可以采取工作面预注浆处理”,但没有明确如何具体处理,没有充分考虑工作面注浆的困难,而是错误地准备在工作面注浆,效果不好时“采用井壁注浆”,对于工作面注浆也没有准备,临到第三含水层时仍未有提出具体的探水、注浆方案、措施,特别是掘进到什么位置应该停止掘进,进行探水作业。这也是注浆工作没有落实的一个重要原因。 (3)重要一条是没有按规定进行探水,执行“有疑必探”的规定;遇含水层且已经发现水文报告的前两层含水层涌水情况与实际有误,却不采取探水措施,反而主观地认为第三层涌水会减少。这是严重的违章和失误。 2.施工队造成此质量事故的根本原因就是没有按照规程施工。(1)没有执行 “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要求;(2)没有按规定实施工作面预注浆等治水措施;(3)是为抢进度,当出现较大的涌水后仍没有采用专门的治水措施,冒险强行通过。这就势必给施工和工程质量造成隐患。 从本案例可看出,掌握地质条件,并根据地质条件采取合理的施工措施是矿山工程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因此,在地质条件有疑问时,更要注意贯彻“有疑必探”的原则。矿山工程质量的好坏和地质因素的影响,以及和掌握地质条件的程度很有关系。从本案例还可看出,这些错误的做法和认识有关。对质量不够重视,为追求进度放弃质量:为赶进度没有遵守“有疑必探”原则、轻信经验而不相信勘探资料、不采取预注浆措施,为赶进度,不认真采取处理井壁涌水“堵、截、导”等措施。特别应注意的是,把存在的质量问题推给后面的工序,势必导致问题“越滚越大”,解决起来也越来越困难。 3.岩壁涌水过大,首先使操作人员处在恶劣的施工环境下,就可能破坏正常施工程序和正确的操作要求,影响包括掘进、立模、井下搅拌、浇筑等工作;其次是岩壁涌水影响混凝土的水灰比,也影响浇筑的井壁混凝土质量,降低了强度、密实程度、抗渗性能等重要性能。因此,采用 “干打井”技术是一个对进度、质量都有好处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