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年中,某社区由9名居民死于宫颈癌。请列出至少4条应该开展调查工作的理由。?
在一个社区同时集聚9例癌症似乎并不正常,虽然我们不知道该社区的规模,基线癌症患病率和预期发病例数。尽管如此,无论是卫生部门还是社区都可以提出这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对该社区调查的原因有以下几个:
1)由于预期的发病例数不知道(或至少不说明),原因之一是为了确定该社区预期发病例数有多少. 在一个大社区中,9例病人患有常见的癌症(例如肺癌,乳癌, 或结肠癌)是不正常的.尤其是癌症这种罕见的疾病,即使在一个大社区,同时有9例也是不正常的. 何况在一个小的社区就更不正常了.
2)如果该社区原先其癌症患病就很多,公共卫生人员可能会选择做进一步的调查. 他们可能有研究议程--也许他们可以找到一个癌症的新的独立危险因素(暴露于特定化学物质)或易感因素(遗传性状).
3)进一步调查的理由是为了控制和预防疾病. 如果变更的危险因素是已知或确定,控制和预防措施可以加以完善和发展. 或者说,如果该癌症早期发现可以治愈,而且筛检也是可以发现,那么调查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这些人为什么死于可治疗疾病. 举例说,假如是9例子宫颈癌(涂片可以早期发现和治疗), 一项调查研究可能发现: a )缺乏获得保健;b )医生没有建议妇女在适当的间隔去做类似的检查;c )实验室在检查或报告中出错. 采取措施纠正这些问题,如筛检诊所,医师教育,实验室质量保证,那么控制和预防措施可以加以完善和发展.
4)如果新的调查人员需要累积调查经验, 对这些案件的调查可能是一个很好的培训. 癌症的高发人群通常会更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这往往也是政治压力. 也许其中的一名患者就是市长的家庭成员之一. 卫生部门需要加以回应这种关注,并进行相应调查,来阐述事实的有关情况. 最后,法律可促进调查,尤其是某个地点的污染(制造厂 房子建在一个旧垃圾堆放地等) 是癌症的危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