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光船租船的含义及特点。
答:光船租船也称船壳租船。船东只负责提供空船,不负责提供船员,由租方自行配备船员,提供工资、给养,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和航行各项事宜。在租期内,租船人实际上对船舶有着支配权和占有权。光船租船不同于期租或程租形式,船东除收取租金外,不担负任何责任,也不承担任何费用,而相当于一种财产的租赁。对船东来说,一般不放心把船交给租船人支配;对租船人来说,由于雇用和管理船员的工作很复杂,也不愿意采取这种形式。因此光船租船在租船市场上很少采用。有的船东为了卖船,在买方无力一次付清货款时而采用光船出租方式,租船人付租金以偿付船价款项,直到租船人分期付完船价,船东再交出船舶所有权,租期也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