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其他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本人申请,处室(中心)负责人审批,每月5日前汇总报人力资源处备案;三天以上五天(含五天)以下的,由本人申请,处室(中心)负责人审核,并及时报人力资源处签署意见。
A.正确 B.错误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