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增加本系列准驾机车车辆类型或者增加准驾系列称为增驾。申请增驾时,每次可以申请某一系列的一种机车车辆类型。
已具有J9、J8、J7、J6、J5类驾驶资格之一可以互为申请其中的一种,已具有J4、J3、J2类驾驶资格之一可以申请J1类,已具有L3、L2类驾驶资格之一可以申请L1类。
申请J1、J2或者J3类增驾资格,以及J9、J8、J6、J5类申请J7类增驾资格时,应当不超过45周岁,具有所持有的驾驶资格2年以上且安全乘务10万公里以上;J9、J8、J6、J5类互为申请增驾资格时,应当具有所持驾驶资格1年以上且安全乘务6万公里以上。
L2类持证人申请L1类驾驶资格时,应当具有L2类驾驶资格2年以上且安全乘务1万公里以上;L3类持证人申请L1类驾驶资格时,应当具有L3类驾驶资格2年以上且安全乘务3万公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