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家具制品的残疾人福利工厂2017年实现销售收人1000万元,利润75万元,发生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4万元),全年职工人数为36人,发生工资108万元,其中有残疾人员10人,每月工资2250元,全年平均资产1800万元,计算该企业2017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4 ×60%= 2.4万元>100O × 5%。 = 5万元,所以,应调增所得额=4-2.4 =1.6万元。
残疾人员的工资可以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因此,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10×2250× 12÷10 000= 27万元。
纳税调整后所得= 75 +1.6 - 27 = 49.6万元。
该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则企业应纳所得税=49.6×50% ×20% =4.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