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在处理中有哪些做法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公安机关的错误之处在于: 1、派出所作出拘留决定错误。派出所所长签发拘留证错误。派出所作出拘留决定,修改为:拘留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拘留证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 2、派出所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及将案卷移送检察院错误,应当由区公安机关进行。 3、派出所所长签发了逮捕证错误,应当由区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 4、逮捕后24小时未进行讯问错误。公安机关应当在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24小时内对其进行讯问。 5、逮捕后未将李X被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李X 亲属错误。
案例十二:犯罪嫌疑人江某,男,68岁,农民,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拘留后公安机关发现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公安机关遂做出取保候审决定,要求江某提供保证人。江某向公安机关提出由其弟做保证人。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江某之弟有一定资财,但常年在外地做生意,住处较多,行踪极不稳定,因此没有同意江某之弟做保证人。
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回答以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