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某进出口公司从某雨伞生产商处获得报价单后向其美国客户报价成交。美国客户按合同约定开出信用证并强调一定要按合同约定的7月底之前装运。7月初,雨伞厂仓库发生火灾,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均被烧毁,无法交货。该进出口公司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美国客户不接受并提出索赔。请分析美国客户的索赔是否合理并具体说明理由。
答:美国客户的索赔要求合理,(2 分)理由如下: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2分) (2)本文的合同双方是进出口公司和其美国客户,而非伞厂和美国客户。雨伞并非特定货物而是一般货物,进出 口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向其他雨伞生产厂采购来解决问题。(2分) (3)伞厂的火灾是否属自然灾害,厂方是否存在过失或疏忽还需要更多的信息才能判断。只有在火灾是自然灾害且厂方不存在过失和疏忽的条件下,火灾才能被认定为是不可抗力事件。(1分) (4)即使火灾是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方法应为可以要求延迟履行合同而非解除合同。(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