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某企业(甲公司)2020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2020年,A、B国分支机构税前所得分别为150万元和100万元。2020年,该企业两国分支机构分别依据A国、B国的税法计算并缴纳所得税45万元(税率30%)和20万元(税率20%)。
该企业2017年12月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乙公司)的股票,并持有到今。2020年该部分股票取得股息红利20万元。该企业选择“分国(地区)不分项”方式计算来源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
1)企业可以选择“分国(地区)不分项”,或“不分国(地区)不分项”的方式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方式一经选择,( )年内不得变更:
A.2 B.3 C.5 D.8 E.10正确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