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趁黑夜持刀抢劫乙价值3000多元的手机,次日听家人说邻居被抢劫手机,遂将手机归还乙,并声称自己是开玩笑。从犯罪构成的观点来看,甲的行为( )。
A.属于犯罪未遂 B.属于犯罪中止 C.属于犯罪既遂 D.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