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稽核管理单位、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发行服务机构应建立追缴名单参数接收下发校验机制,定期检查是否下发成功、生效启用,定期检查时间间隔不得长于( )小时。
A.12 B.24 C.48 D.72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