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1957年2月,毛泽东在扩大的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提出必须区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其基本点是:第一,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在现阶段,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第二,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第三,解决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的方法不同。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分清敌我的问题,在社会主义时期,要用专政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分清是非的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解决。第四,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已经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虽然还存在着敌我矛盾,但只是少量的,不是主流,社会上大量存在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必须放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上,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