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及方法论;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原理及方法论;质量互变规律及其方法论
1)原理:对立统一规律亦称矛盾规律,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无论在什么领域,任何事物以及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而矛盾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它包含两个方面,矛盾双方相互依赖,双方共同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矛盾双方相互贯通, 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坚持用一分为二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2)原理: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 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遵循由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顺序;坚持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的历史的统一。
3)辩证关系: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和量变是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
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方法论:
1在认识和处理问题上要把握适度的原则。
2注意在理论上正确处理量变和质变的关系。
3注意把握质量互变规律在实际工作中的指导意义。
4结合我国现代化建设实际,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质量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