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父乙与丙相斗,丙以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但误伤其父乙。依汉律,殴父罪应判袅首之刑。董仲舒认为,按《春秋》之父,对甲( )。
A.判徒刑 B.判袅首 C.不应坐罪 D.判斩左趾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