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债资产价格确认必须公平合理,作价不得超过市场现价,具体作价形式有( )。
A.上级联社定价 B.法院、仲裁机构裁决确定的价值 C.借、贷双方协商议定的价值 D.借、贷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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