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A)增值税。
A.免征免征 B.免征减征 C.减征免征 D.减征减征正确答案A
政策依据:财税〔2018〕120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