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是应参照的执行标准是/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1)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2)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3)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4)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