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土地法》对《井冈山土地法》所作的一个重大原则修改是()
A.把土地所有权归政府改为归农民 B.废除禁止买卖土地的规定 C.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 D.改“抽肥补瘦”为“抽多补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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