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主体在法的清理和汇编的基础上,将现存同类法或同一部门法加以研究审查,从统一的原则出发,决定它们的存废,对它们加以修改、补充,最终形成集中、统一和系统的法是
A.法的汇编 B.法的编纂 C.法的清理 D.法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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