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支付条件的合同,首期预付款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含30%);如数额较大或必须超过( ) 且预付款涉及金额在( )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本数)的,合同对方应当提供足额担保,未能提供足额担保的合同,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但以带款提货方式履行的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备件采购合同(限缔约对方为涉外企业)除外。
30%|、100
具有支付条件的合同,首期预付款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含30%);如数额较大或必须超过( ) 且预付款涉及金额在( )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本数)的,合同对方应当提供足额担保,未能提供足额担保的合同,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但以带款提货方式履行的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备件采购合同(限缔约对方为涉外企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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