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行救援列车/备用电客车的规定
1、开行救援列车或备用电客车时,车厂调度与检修调度/设备调度应迅速准备,按行调要求组织列车出厂。 2、车厂调度接到开行救援列车或备用电客车命令时,须核对命令内容无误,落实开行车次、时间、故障列车回厂情况,并向相关岗位布置清楚。派班员接到通知后,向司机传达注意事项。 3、救援列车开车前,司机及车长应认真确认救援命令内容,明确救援任务、区段、地点、注意事项等,确认行车凭证、信号显示正确后,方可动车。 4、信号楼值班员接到命令后,立即与车厂调度落实出厂进路安排,并及时办理发车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