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学人对法律秩序的两种重要界说是()
A.“程序论”和“结果说” B.“程序论”和“制度论” C.“制度论”和“结果说” D.“制度论”和“形式说”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