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拟定的“综合评估比较表”应当载明( )。
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B.评标过程中所作的修正 C.开标记录 D.对商务偏差的调整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