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10月1日之后,新办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时间为:
A.税务机关采集纳税人补充信息之日 B.法定代表人完成实名信息采集之日 C.纳税人办理《营业执照》之日 D.纳税人首次领取发票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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