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心脏骤停的处理。
(1)识别心脏骤停:当患者发生意识丧失时,首先需要判断患者的反应,观察有无呼吸运动,可以拍打患者肩部,并大声呼喊患者。如患者无反应,应立即开始初级心肺复苏,并以最短时间判断有无脉搏(1 0 秒钟内完成) ,确立心脏骤停的诊断。
2)呼救:在不延缓实施心肺复苏的同时,应设法(打电话或呼叫他人打电话)通知急救医疗系统。
3)初级心肺复苏,即基础生命支持(basic 1ife support , BLS) 。主要措施包括胸外按照、开通气道、人工呼吸、除颤,前三者被简称为CAB 三部曲。首先应保持正确的体位,病人仰卧在坚固的平顶上,施救者在病人的一侧进行,提倡同步分工合作的复苏方法。
4) 高级心肺复苏,即 高级生命支持(advanced 1ife support , ALS) ,是在基础生命支持的基础上,应用辅助设备、特殊技术等建立更为有效的通气和血运循环,主要措施包括气管插管建立通气、除颤转复心律成为血流动力学稳定的心律、建立静脉通路并应用必要的药物维持已恢复的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