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南方电网党〔2016〕65号)明确,诫勉谈话的主体责任人是( )。
A.纪委书记 B.党委书记、副书记 C.党委书记 D.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