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包括香港、澳门等地区)劳动法渊源表现形式有( )。
A.成文法 B.判例法 C.成为法为主、判例法为辅 D.既有成文法的形式,又有判例法的形式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