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公司向员工发放《永新公司员工跟去新厂(c镇)意愿书》,内容为:“本厂因经营原因将于2015年8月l5曰从A区整体搬迁至8区C镇,希望各位同事能够继续在新厂工作。若不愿意,请在‘不愿意’选顼前打勾并签名,作为给公司三十天通知的辞工期……。”同日,孙某签名确认不愿去新厂(C镇)工作。2015年8月l5曰,公司通知孙某办理交接手续。后孙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孙某不愿去新厂,属于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应向孙某支付经济补偿 B.永新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C.公司经营场所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D.公司经营场所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正确答案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