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正常涌水量为1200 m3/h,主要水仓有效容量应为[ ] m3。(.C)A.6400,B.7000,C.8400
解: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三条 新建改扩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
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 m3/h的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可以按照下式计算:
V =2(Q +3000)
式中 V —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m3;
Q —矿井每小时的正常涌水量,m3。
V=2(Q +3000)
=2×(.1200+3000)
=8400m3
主要水仓有效容量应为8400 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