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 510001-2015)第11.1.7条规定:带电作业专责监护人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 )。
A.电气连接部分 B.工作组 C.作业点 D.设备间隔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